臺北縣政府依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之組織架構研擬臺北縣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縣永續會)。94年7月8日經縣長核定正式公告「臺北縣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其中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永續願景組、生活與生產組及國際環保組推動相關工作,城鄉局配合國土資源組、經發局配合資源及產業組、農業局配合生物多樣性組、衛生局配合健康風險組、教育局配合永續教育組共同依各專業領域執行永續發展之推動。
本縣永續會任務如下:
- 一、研訂臺北縣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並審議永續發展相關重大議案。
- 二、推動參與國際及全國永續發展會議,與有關永續發展事務之國際城市及跨縣市合作,以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
- 三、協調推動臺北縣國土資源永續利用、永續城鄉建設及綠色生活,促進民眾活動與自然環境之融合共生。
- 四、協調推動生物多樣性之保育及健康風險管理,以確保民眾健康及生態系平衡。
- 五、協調推動綠色科技及永續產業,促成高環境品質及永續經濟發展之共享。
- 六、推廣永續發展教育宣導,提昇政府與民間社區夥伴關係,全面落實永續發展工作。
- 七、其他相關事項。